景洪市旅游局原副局长康庄在任景洪市旅游局规划发展与市场开发股股长和副局长期间,收受他人贿赂,现金、购物卡、消费卡等共计人民币6.2万元,且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活动。康庄身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经市监察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景洪市旅游局行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周术辉在任景洪市旅游局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收受贿赂5万元,收受礼金4.8万元。周术辉身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经市监察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景洪市旅游局原副局长唐俊在任景洪市旅游局规划发展与市场开发股股长和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24万元、收受礼金1.75万元。唐俊身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经市监察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