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先生颈部的伤痕。
10月30日,法院判决陶先生承担30%的责任,他表示将继续上诉。
今年4月12日,成都市民陶先生骑着摩托车行驶在成都龙泉华龙路辅道上,突然被风筝线“拦住”脖子,随后被甩翻在马路中间。
医生诊断,风筝线割入陶先生颈部,伤口长10多厘米,颈部肌肉组织和喉管都被严重割伤,所幸颈部动脉未受影响。
陶先生将放风筝的高先生告上法庭。
10月30日,成都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放风筝的高先生由于对风向把握不准,对风筝控制不及时,导致风筝线偏离正常放飞范围而将摩托车驾驶员脖子挂伤,存在明显过失,承担70%责任,赔偿原告4896.43元。
而陶先生超速行驶,因此法院认为陶先生应对其受伤自行承担30%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