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3日,惠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温演森犯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赔偿6792 .86元(死者家属索赔93万余元)。
温演森不认罪,表示自己是正当防卫,辩解“公民都有义务去抓小偷,在抓小偷的时候,不存在违法犯罪,包括超速抓小偷”。其辩解理由还有,他的行为符合关于公民扭送权的法律规定,两嫌疑人拒绝被扭送造成轻伤的法律后果理应自行承担。
对于这样的结果,温演森不服,上诉到惠州中级法院,要求改判。昨日,根据惠州中级法院通报的二审结果,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温演森的上诉。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