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视频求关注 因事情闹大删除
今年5月,他花3.6万元从网上买了一辆雅马哈牌R1型摩托车,因为手续不全,所以无法上牌。
8月17日,他花了800元将车托运到北京,他自己乘高铁抵达北京。
8月22日凌晨2点多,庞国钦从南二环玉蜓桥出发,沿着二环主路向东行驶,最终返回玉蜓桥。在此过程中,他利用安装在头盔上的运动摄像机记录下了自己行驶的过程。
庞国钦当庭说,他7月从网上买摄像头、手套帽子等装备,事发前他住在小红门附近的七天酒店。“跑完后我就在酒店把视频剪出来,凌晨上传。标题为北京二环十三郎再现 13分跑完最高速”。
“我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完成以前的愿望。上传视频是为了让别人关注。”但事发后,庞国钦将视频删除。他说因为有人说有关部门已经介入,事情闹大了,所以就将视频删除了。
法官当庭播放了庞国钦自拍的行驶二环视频,视频中,庞国钦大部分时间低着头,偶尔抬眼看一下,然后又低下头。
视频显示,庞国钦不时变换车道。虽然是凌晨3点,但二环路上还有车,视频中可以听到摩托车飞速行驶的风声。由于二环有多处弯道,画面有几次倾斜,还有多次连续超车的场景,其中几次和汽车是擦身而过,场面十分惊险。
判决 超车180余辆 因危险驾驶判拘役3个月
交管部门的鉴定书显示,监控录像显示,从东西十条桥到积水潭桥时,庞国钦的平均时速为151公里。检方称,监控录像表明,庞国钦超过了180多辆车。最高时速为237公里。
最后陈述时,庞国钦说,“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并为违法付出了代价。我对公众深深地表示歉意。我希望大家今后都能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年轻人如果喜欢开车、骑摩托,也应该选择去赛道竞驶和练技术。”
开庭50分钟后,法官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庞国钦在二环主路无牌行驶,超速50%以上,频繁超车、突然并线,车迈速表显示最高时速达237km,危害了公共安全,属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构成危险驾驶罪。
鉴于其如实供述,从轻判罚。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庞国钦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扣押的摩托车、行车记录仪、头盔等依法处理。
对于是否上诉,庞国钦当庭表示需要考虑后再做决定。
释法 个人爱好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不能触犯法律
案件宣判后,该案独审法官宋晓鹏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释法和法庭教育。
他指出,在二环主路上飙车,是对自己与他人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漠视,危害了公共安全,触犯了刑律。相关视频上网后,招至众多网友批评,说明广大群众对这种行为的态度反感甚至深恶痛绝。
宋晓鹏表示:“被告人喜爱骑摩托车,个人爱好应被允许和尊重。但任何人的个人爱好和行为都应有度,这个度就是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更不能触犯法律。”
最后, 他对1985年出生的庞国钦说:“俗话说‘三十而立’,这个‘立’更应该表现在一个人心智上的成熟,是内心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责任感的树立!”
在被带出法庭时,庞国钦扭头看向旁听席。看到父亲时他点了点头,然后叹了口气,低着头走了出去。
庞国钦的父亲红着眼圈对记者说:“儿子应该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