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先生缴纳2400元罚款后,一家人要了发票欲离开时,因餐饮店收银员把发票的付款方写错了,店员拦住他们想要回发票,凌先生不给,双方僵持不下,直到民警赶到,凌先生一行才得以离开。
27日,在物价部门协调下,餐饮店退还了凌先生2400元罚款。28日,对处理结果并不满意的凌先生又继续向乌市工商部门投诉。
网上报道还附有凌先生提着一袋吃剩下食物的照片。报道出来后,引发网络极大反响。昨日10时29分,网民“凌峰”针对网上报道及图片留言 说:“我就是当事人凌先生,报道有很多地方没有说清楚。我是晚上8点去的餐厅,9点时,因同行的女性朋友身体不适,所以才准备离开。(塑料袋里)那个螃蟹 是我当晚办了一张5000元的卡(餐厅)送给我的,不是自取的菜。”
针对此事,记者多日与沙区物价、工商等多个部门联系,相关部门要么电话无人接听,要么回复目前对此事还在了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