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做到胸有成竹才能走上法庭
2014年5月,云南省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判可能存在错误”为由,向云南省高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最终,法院采纳了建议,决定再审。
“我们必须做到胸有成竹才能走上法庭。”高洁峰说,由于该案一直备受网络舆论关注,为防止出现意外引发炒作,他们格外重视出庭工作,认真细致地拟定了示证质证方案、出庭意见、讯问提纲、举证和答辩提纲,对案件庭审可能存在的问题做了预测和精心准备。还请本院公诉部门负责人和全国优秀公诉人从出庭的角度,对举证提纲和答辩提纲进行了论证,提出意见建议。
2015年9月29日,在时隔13年后,云南省高院开庭再审钱仁风投毒案,云南省检察院检察员高洁峰、张玲出庭履职。
庭审中,检察人员将证据分为两大部分、六组、二十九项进行举证、示证、质证,客观真实地体现了补充调查的新证据与原审在卷证据之间的矛盾,证实了原审所采信证据中存在的疑点,从而完全打破了原审采信的证据锁链。
高洁峰发表出庭意见说,原判决认定钱仁风构成犯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且因为案件已时过境迁,无法再进行补正,不能排除本案系意外事件或其他物质致中毒的可能,更不能得出系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唯一结论。因此,建议依法撤销原判,改判钱仁风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