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调取现场监控,办案民警发现嫌疑人为一中年男子,体态中等,作案时着深灰色工作服,头戴黑色绒线帽,戴口罩,手持一把水果刀。办案民警还发现,该男子于案发当日上午9时左右即出现在案发现场,并在现场等待作案时机。经过近11个小时的等待,嫌疑人动手实施抢劫。
经过一天的连续侦查,2月3日上午,办案民警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锁定嫌疑人为张某,浙江宁波人,作案后已经逃离无锡回到老家。办案民警立刻马不停蹄赶赴浙江宁波,在其老家将张某抓获。到案后,嫌疑人张某交代了实施持刀抢劫的犯罪事实。原来,张某曾于2013年到过梅村,当时看到该小区档次较高,认为小区业主比较有钱,其受电视剧和侦探小说影响,寻求刺激遂于案发当日上午来到该小区伺机作案。
因一直找不到合适的目标,张某从上午9时一直等到晚上9时,直到被害人桂女士出现后,张某才实施犯罪。在桂女士跳车逃离后,张某驾车逃离现场,在车内翻找到4000余元现金及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物后弃车离开。在一网吧内过了一夜后,张某乘车离开无锡回到浙江宁波,直到3日下午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