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李有财将被害人推进汽车并威胁说:“我们是派出所的,你涉嫌嫖娼,要配合我们”。李有财用恐吓的方式拿到并查看了被害人的身份证,假装盘问一番后,为了让被害人相信自己是真警察,李有财让“狗娃”将车开到派出所大门口并下车,想假装从派出所进去又出来的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任其身份后,再以“被害人涉嫌嫖娼,要想没事就出点钱私了”的方式讹诈被害人。
然而,被害人乘机大声呼救,成功引来真警察救命。李有财被当场抓获,“狗娃”开车潜逃。
成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有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两名在逃人员“狗娃”“强仔”,驾驶汽车将被害人拦下后,冒充人民警察使用暴力强行将被害人塞进汽车欲以嫖娼为由要求被害人交出财物,“强仔”将被害人的电动自行车骑走。
三人的行为属于以暴力手段劫取被害人财物(电动自行车),其行为已涉嫌抢劫罪,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故对其以抢劫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