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向城市倾斜
土地作为一种重要资产,政府将其变现后,却很少对外发布资金的使用用途。前述财政部报告有所提及,但仍较为笼统。
近年来,中央政府不断做出对地方土地收入支出的规定。如财政部早在2007年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就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其他还包括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农业土地开发,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以及10%用于教育资金等。如果按此执行,就意味着地方要拿出超过一半的土地收益来用于民生工作。
但依据上述财政部报告,地方政府土地收入的支出大头依然是城市建设。
2012年,时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的韩俊曾在《农民日报》撰文称,中国土地收益的分配明显向城市倾斜,2011年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已超3.15万亿元,到该年10月末土地出让收益三农支出只有1234亿元。
上述财政部报告也显示,2010年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仅占当年土地出让总收入的1.59%。而在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各项开支之中,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也仅仅占到1.7%。
韩俊在文章中表示,在符合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要把更多的非农建设用地留给农民集体开发,要让农民直接分享土地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