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冬描述,在网上结识“女孩”时,两人确实很来电,第一次见到该“女孩”时,对方化了妆,加上保养得还算可以,因此小冬没未觉得有什么不妥。两人关系迅速升温,发展成为同居关系。
但与“女孩”相处久了,小冬发现“女孩”肌肤并不是如20多岁少女般嫩滑,究其真相后才惊讶的发现谎称20多岁少女的美女其实是51岁辣妈。
且连名字都是假的。小冬提出分手,而这时51岁大妈却向26岁小冬索要17万分手费。并要挟到如果不支付分手费将把他们之间的私密照发到网上,无奈之下,他按照该女士的要求向其支付了分手费17万元。
如今的化妆技术真是越来越高超了。猎律网律师让小编提示大家,以上事件中大妈像小冬索要赔偿是不合理的,国家没有规定男女同居后分手需要男方支付什么分手费用,上事件该女士用照片要挟小冬属于敲诈行为,可以通过正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保全您的声誉和钱财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