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如果要离开庇护中心,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离开原因,可自行离开、由受害人亲友接回或由当地村(居)民委员会、基层妇联组织护送回家。其他监护人、近亲属前来接领未成年受害人的,要经公安机关或村(居)民委员会确认其身份后,救助管理机构才可以将未成年受害人交由其照料,并与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这也是加强受害人人身安全保护。”
新闻链接
成立近3年 达州反家暴 庇护中心遇冷
2013年3月,达州市成立了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距今已近三年时间。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该中心了解到,这三年间,前来寻求庇护者并不多。达州市救助站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反家暴庇护中心成立近三年来,前来寻求庇护的求助者仅为个位数,大多数时候房间都是空着。
对此,该中心负责人呼吁,妇女或儿童在遭受家庭暴力后,不要因“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选择隐忍,应当勇敢讲出来,并向庇护中心和妇联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