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患病后请假在家休养,但单位却以其未办理正式请假手续为由与他终止了劳动关系。
记者昨天(12日)获悉,通州法院一审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徐某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医疗期工资共计3万余元。
2013年5月,徐某入职某化工用品有限公司,后被查出患有贫血、胃溃疡等疾病。
徐某向公司说明病情并请假准备治疗。
医院为徐某开了药,并医嘱其休息数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