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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大年初一向顾客收员工加班费 被指欺诈

2016-02-10 来源:新闻晨报 编辑:老米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饭后结账时,张先生的发票比小票上的金额多出近100元。服务员告诉张先生,这是该饭店正月初一临时加收的“加班费”。而且已经在店门外写了告知。

餐馆大年初一向顾客收员工加班费 被指欺诈

  从张先生提供的消费小票上,记者看到,当时他们点了10个家常菜,共328元,最贵的菜是糟溜鱼片,48元。“吃完饭结账时,收银员让我付426元,还有4角零头免单。我问为什么多收了近百元?对方让我去看门外的玻璃板。”

  张先生跑到门外一看,发现玻璃板的上半截写着问候语,下半截写着“温馨提示:春节期间加收30%加班费。”“我觉得加班费是企业的经营成本,不应让消费者来承担。所以我让他们给我开发票。可是,我拿到发票一看,上面只有一个总数字,没有将餐费跟服务费分开。”张先生说,他要求对方在发票上将“加班费”单列,但是餐馆方面予以拒绝。

  对于店家声称的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消费行为是两厢情愿的说法,张先生说,店家存在恶意欺诈行为。“他们把收费提示写在最下面,而且字号也小很多,如果不留意,还以为仅仅是节日问候语,谁知道他们却在问候语中暗藏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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