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厅官任职发改委28个月,平均每天受贿近万元。
任职期间日均受贿近万元
——辽宁省发改委原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小普的“蜕变”之路
新华网沈阳10月28日新媒体专电(“中国网事”记者张非非)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小普,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40万元。
在外人的眼里,张小普的人生之路可谓是一帆风顺,处处是鲜花和掌声——16岁下乡插队,17岁入党,21岁任公社党委书记,30岁走上处级领导岗位,44岁任副厅级领导干部,49岁走上正厅级领导岗位,此外,她还获得过“省优秀女领导干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头顶着太多令人羡慕的光环。
然而在距离退休的最后几年,她却在金钱和权力的诱惑下,在补偿心理和侥幸心理的共同作用下,理想信念之柱轰然坍塌,思想深处发生“蜕变”,踩着腐败的滑轮,迅速地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2014年9月,其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辽宁省纪委立案审查,后被移送司法机关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