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4年底,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就提出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规企业最高面临3万元罚款。
广州市消委会负责人说,随着国家和地方禁设最低消费,一些酒楼通过服务费、茶水费等打擦边球的方式变相多收费。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最低消费”的标准作进一步明确,细化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等是否属于最低消费或允许收取的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