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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买零食被罚2400 学校称不交钱休学12天

2015-10-28 来源:腾讯网 编辑:李树柳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孩子在学校买零食吃,学校就要我交2400元,如果3天之内不去处理,学校就要给孩子休学12天。”10月26日,湖南耒阳一位家长就收到了孩子班主任这样的通知,他的孩子小石(化名)在耒阳市正源学校就读高一。

  惩罚:买零食,要么交钱要么休学12天

  小石的爸爸说,事情的起因是孩子10月26日晚上偷买零食被老师抓到了,随后,班主任通知小石的爸爸来学校交2400元,而且表示,如果3天内不处理,小石就要休学12天。

  小石的爸爸认为,孩子只是买零食,也不用罚这么多钱吧,而且这钱交的没有道理。

  正源学校方面对此的解释是,根据学校的规定,高中部收费8980元/期,实交6580元/期,扣除的2400元是奖学金。如果有学生到校外买零食等违纪情况,将收回奖学金。学校还表示,该条规定已达成家校共识。

  但是小石的爸爸表示,根本不知道有规定,交钱的时候只是通知交学费6580元。

  正源学校方面表示,该共识系上周发条子给学生,并要求告诉家长。制定这条规定的原因是,学校经常发现有学生串通校外的人,打电话让他们送零食。这些零食很多是三无产品。该校是寄宿式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为了处理好这个问题才出这个规定。

  目前,学校要求小石的爸爸3天内处理此事,否则小石将休学12天。如果12天后还没交钱,还有其他处理办法。

  律师:规定要家长签字同意才能生效

  小石的爸爸说,交学费时,学校对这些规定没有任何说明,也没有签过相关资料。直到孩子因买零食被罚款,才被通知需归还2400元奖学金;而且,上周才发所谓的通知,怎么能算共识。

  对此,耒阳市教育局方面表示,教育局之前不清楚这种情况,要家长交费当然是不可以的,如果是奖学金收回去也是行不通的。教育局将了解核实该情况,严禁违规行为出现。

  公士公益发起人北京律师张新年表示,规定应该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并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学校发出的一个家校共识,只是校方的单方行为,如果《就读合同》没有对此进行约定,并不能对学生和家长产生约束力,学校也没有权力对学生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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