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检察机关人员向鉴定人员询问后得知,林某虽具有非现实性的病态表现,但其作案时对作案行为的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良好,对其做出伤害行为并无影响,评定其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据此,上海一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查获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法院宣判后,林某未当庭提出上诉。
被害人的父亲李永向媒体表示,比起判决,孩子的治疗才是他最关心的问题。据他表示,小昊已经做了3次植皮手术,目前还在医院治疗。高昂的治疗费成为摆在李永面前的一道难题,他已经卖了老家的房子,但医生告诉他,孩子还需要100万左右的医疗费才能彻底康复,而林某名下什么财产都没有,只能自己想办法。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表示,鉴于小昊家庭经济状况较为拮据,后续将面临巨额医疗费用,法院正积极通过刑事司法救助渠道为小昊申请救助金,以帮助其尽早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