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讯2014年4月7日,蒙阴县农民陈杰带1岁多的儿子昊昊到上海看丈夫李永,与安徽籍房东林某发生争执,房东用开水浇向孩子,导致昊昊全身严重烫伤并留下后遗症。
日前,“一岁临沂幼童遭房东浇开水致残”事件终又有了新的进展,10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认为,被告人开水烫伤儿童手段特别残忍,应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