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得肖某同意后,陈某将小露带至其父单位所分配的房子进行寄养。2016年2月1日,陈某将小露送至长乐市金峰镇交给肖某。肖某发现小露体表多处受伤,陈某称小露的伤情系孩子自己跌倒所致。随后,肖某将小露送往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并报警。
2月3日下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陈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当晚联系法医对受害人小露的伤情进行鉴定。通过警方多方调查取证,有证据表明受害人小露在被托管期间曾多次遭到犯罪嫌疑人陈某的打骂及体罚。
因犯罪嫌疑人陈某涉嫌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仓山警方于2月4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予以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