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一则“挽救义顺巷16号古民居”的帖子,引起了大量网友的关注及转发,帖子中称,2015年12月17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政府对当地一处被市文物局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民居进行了拆迁。同时,市文物局在对此张贴的告知书中称:“顺义巷16号是我市2009年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望贵指挥部在周边征收拆迁时,严格依据文物法相关规定,保护顺义巷16号文物安全。”
昨日下午,清河区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对此向法晚记者回复称:他们没有对义顺巷16号的房屋进行拆除,其房屋没有损坏,不认同当事人提供视频的真实性。
昨日上午,法晚记者联系到当事人周先生,他讲述称,自家房屋于2009年3月被淮安市文物局列为“淮安市不可移动文物”。2015年10月28日,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因一特色街区项目的开发,电话通知他称,其房屋将被征收。随后,他向动迁人员表示,其房屋为不可移动文物,不能被拆除。
12月17日,他在外出差,突然接到邻居电话,告知他的住房正被进行拆除。听到此消息后,他即刻赶回住处,并发现其屋顶已被拆了一半,部分墙体也出现倒塌,周先生随即向清河区公安局长西派出所报案,随后,民警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