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韦某向警方交代,其于2015年11月中旬开始,登陆上一家国外的色情网站,并从2015年11月中旬至今,在广西南宁、桂林、柳州等地10余次用手机拍摄多名女子的裸体照片100多张,仅在脸部打上马赛克后用电脑上传至该网站,其目的为寻求刺激和炫耀。
警方审查确认,犯罪嫌疑人韦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目前,韦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