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猥亵“小鲜肉”,男子获刑8个月
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却不甘寂寞,在网吧里趁人熟睡猥亵他人。关键是,他作案的对象,竟然是一名年轻男子。昨天,温岭法院一审判决,邓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悉,这是去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以来,浙江省审理的首例男男猥亵入刑案。
今年40岁的邓某,安徽滁州人,小平头,面相憨厚。
去年12月1日下午3点,邓某到温岭市泽国牧西村鼎丰网吧上网,看到有个20岁出头的“小鲜肉”马某趴在网吧角落里的一台电脑前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