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的这封举报材料称,苟小莉收受下属、工程商、开发商2260万元。
网友转发举报材料被官方责令删除
此后,一名网友在新浪微博上转发该举报材料后,被达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函责令删除。
12月22日,达州市纪委通报称,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证实信访反映的问题失实。
公开简历显示,苟小莉,1967年10月生,四川平昌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函授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苟小莉历任原达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通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通川区委副书记等职务,2011年7月至今任渠县县委副书记、渠县人民政府县长。
四川省委组织部在此次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中表示: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2月1日至2月5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