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4日,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依法就本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不过,此案侦破,则和一场火灾相关。王某、郑某等人组织在温江提炼麻黄碱期间,因操作不慎引发火灾。消防、公安等部门介入后发现异常,随即展开调查。另外,火灾也造成人员受伤。伤者家属找到王某、郑某等人请求赔偿。二人表示没有钱,但可以给对方提供挣钱的机会。让人遗憾的是,在二人撺掇之下,伤者家属最终也决定参与非法提炼麻黄碱。
日前,温江区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社会危害性、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具体行为等因素对本案作出判决。首要分子王某、郑某因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余被告人均因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判处二年至五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对涉案的非法所得2000万元的财物,依法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