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百不是冤案”
2014年7月,澎湃新闻记者走访四川、海南等地,查阅陈满案大量卷宗材料,发现该案存在作案时间、作案动机、重要物证、刑讯逼供等五大悬疑。
作为陈满的申诉代理人之一,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易延友仔细梳理所有案卷后得出结论:陈满不可能有作案时间。陈满的一、二审辩护人曹铮称陈满的口供至少有18处矛盾。
此前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陈满案的一审审判长涂国华承认,公安机关没有保管好“个别物证”。但他同时表示,“从我的角度来说,这个案子没有任何错误,百分之百不是冤案。”
2015年2月10日,最高检以海南高院裁定书“认定事实错误,导致使用法律错误”为由,向最高法提出抗诉。
最高检认为,原审判决、裁定认定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认定陈满具有作案时间与在案证据证明的事实不符,原审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在案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作为定罪主要证据的陈满的有罪供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存在疑问,且有罪供述的某些情节得不到其他证据的印证,原审裁判据此认定的事实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
2015年2月28日,最高法立案并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经审查,认为海南高院刑事裁定书认定陈满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5年4月27日,最高法指令浙江高院异地再审。8个月后,陈满案再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