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4年国庆期间,广昌县一家商场内贴满海报称,201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期间,凡在商场购买指定商品达到指定金额(具体商品及金额详见本海报清单),可免费抽奖一次。然而,有一名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共花2000元购买了该商场的指定商品,共抽奖28次均未中奖。于是,该消费者就提出质疑,认为该商场没有在宣传海报上标明本次抽奖的中奖概率,属于欺骗性有奖销售,应当退还所购商品的2000元且赔偿2000元。
广昌县人民法院相关人员撰文认为,商场在有奖促销中没有显示出“中奖概率”的提示,不符合《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即该商场存在欺诈的行为。
消费者应学会辨别中奖活动真伪
临近年关,商家已展开各种促销活动,其中就有最为吸引消费者眼球的“有奖促销”。
“商家让利促销,消费者购物得到实惠本来是件好事,可这中奖的背后,难免有消费者在中奖后受‘伤’,非但没得到实惠,反而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不少麻烦。”律师徐之春提醒,有奖促销要提防“大奖中不出”、“奖品是样机”、“奖品售后不保”等猫腻。
另外,消费者还要学会辨别中奖活动的真伪。
“大型单位、品牌性企业等发起的有奖活动应是可信的。短信通知中奖,而后要交多少手续费等情况的,基本是骗人的。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的奖金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南昌律师薛玉海提醒消费者,针对中奖兑换,本地的,可以去现场查看中奖和兑换情况;外地的,可以通过抽奖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电话或登录市场监管部门网站核实单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