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上门“探视”谈补偿
虽然儿子走的具体日期记不清了,但儿子走后不久,家里来公安“探视”的事,郑福英记得很清楚。
2013年12月下旬,莫有文家来了几位自称公安的人。此前一个多月,莫有文因涉嫌与其余四人,盗卖他人价值1800元的7棵紫薇树,被公安以“涉嫌盗窃”带走。
按郑福英的讲述,儿子是受托帮村人“抬树兜”(当地方言,即树根)而牵连的。“当时家里的金橘树施着一半粪,他撂下便走。我回来骂他搞的粪到处都是,他说村人在山上挖到‘树兜’,喊他帮忙去抬。晚了挣不到钱”。
大哥莫有发说,替人抬树兜本就是弟弟的谋生手段之一。弟弟“是个连辣椒都不白摘一颗的人”,涉嫌盗窃,很可能是替人“顶事”。
2013年12月17日,莫有发接到兴坪镇派出所电话,让他去县医院看生病的弟弟。莫有发说,他们赶到时,弟弟已经咽气。“他露在白被单外的手、脚、脸都有伤痕,浮肿并且颜色‘发蒙’(当地方言,即黑紫)。警方说这是因白血病引起。”
几天后,几个身穿警服的人来莫家“探望”。“我说我不要探望,我要你们赔我仔!”郑福英说。
“一旁的警察说,‘你仔我们赔不了,只能赔钱了。老人家,你说你要好多(当地方言,即多少)钱?
其后几天,双方一直为价码“博弈”,最后定价锁定在90万。当然,拿钱是有“条件”的,公安起草的协议称:“如查明莫某系其他原因(包括在看守 所受他人殴打、互殴等原因)死亡,家属也不得再提出赔偿要求”,“死者家属不得爆料或借助媒体炒作给阳朔县公安局造成不良影响;如有违约,则需退还全部补 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