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埇桥区“有关部门”的领导就和徐善文、王源等人坐到了同一张饭桌旁。推杯换盏间,众人的距离拉近了。
几天后,徐善文来到这个“有关部门”,找到席间认识的那位领导想让其帮忙订100份《市场星报》,总定价为1.8万元。该领导称订报不合适,但可以帮忙联系宋庙小学的主管单位朱仙庄镇中心校,让其付钱在《市场星报》上作广告宣传。
12月23日晚,徐善文和朱仙庄镇中心校校长陈勤勇几番讨价还价后,签订了1万元的广告宣传合同,后来随着事件的曝光,这一合同被中止。
第二个记者“不甘心”
徐善文这边在“有关部门”牵线搭桥下,与镇中心校签下了合同,但他却忽略了另一个人的感受,那就是与他一同采访的贾丽。
2015年12月15日现场采访结束后不久,徐善文与贾丽联系,说有人在中间说情,可以用订报纸的方式换取“11·12事件”不见报,贾丽没有同意。12月16日,徐善文又跟贾丽说,“有关部门”想在《市场星报》上做2万元左右的广告,并称可以通过报社外包广告的提成方式,按高比例返还广告提成,以弥补贾丽不能发稿的损失。据记者事后了解,《市场星报》的独家报道一篇稿酬约1500元,而2万元的广告按高比例返还提成可达4000元至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