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批示或信件对法院施压都是不允许的
郑鄂建议人大代表也要学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郑鄂昨日着重就人大如何监督两院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权力没有监督,是非常危险的。”但他同时指出,监督和干部干预,并非一回事。“比如群众给领导来个信,领导有感觉,于是批示给法院,这个在以后是不允许的。”郑鄂说,领导可以把这封信转到单位的法制部门,由该部门提出意见盖公章,变私人行为为组织行为、法律行为,那么两院就一定要很认真地去办。
而针对维权问题,郑鄂表示,如一审结束以后当事人不服,他选择给人大、政府或纪委写信而不是依法上诉,“如果人大代表收到信就批示交上级法院处理,那么你也是不懂法。”郑鄂指出,信访部门应提醒当事人依法向上级法院申请二审,即使终审结束仍不服,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检察机关提起抗诉。“越往上公平的渠道越多,不是越少。而不是往哪写封信,希望通过某领导或某机关向两院施压。”
郑鄂建议人大代表学习中央提出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概念,“真正有一天,我们的领导干部遇到维权,一开始就想到法律,然后再考虑怎么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那么依法治国就基本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