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刚卸任广东省高院院长一职的郑鄂,建议检察机关实行比主任法官责任制更严密的监督机制。 新快报记者 宁彪/摄
广东省高院原院长郑鄂指出,司法机构在内部监督上更要严密把关
日前刚刚递交辞职报告并获得通过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高院原院长郑鄂,昨天参加了云浮代表团的分组讨论。郑鄂对广东省“两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不少建议意见。对于人大监督方面,郑鄂建议人大代表也应学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根本上杜绝以往领导或机关“收了信件向两院施压”的方式。
过去在打击行贿犯罪方面手还是不够硬
郑鄂对检察机关在加强法律监督方面的力度表示赞扬,认为检察机关确保了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同时严格了法律标准,防范冤假错案。“检察机关和法院工作,可以理解成检察机关是前道,检察机关把握得越准,后道法院工作的压力更轻,效率更高。案件的质量也在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