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应上游新闻称,曾清秀要求隆回县检察院刑事赔偿一案已经送达到法官手里,目前高院已向邵阳中院发出了调查函,要求复查此案。此前,湖南邵阳市隆回县的曾清秀丈夫杨自前向上游新闻投诉称,2012年,曾清秀因民事纠纷被错误羁押185天后,出现精神分裂被鉴定为二级精神残疾。其后,家属请求隆回县检察院对曾清秀进行刑事赔偿,并申诉致湖南省院。
邻里起纠纷,村妇被错误羁押185天
2012年,湖南隆回县巴油村进行农村电网改造。10月2日下午4点多,曾清秀和丈夫杨自前因为安装电表的事情,和同村的唐平贵产生了矛盾,随后双方爆发了冲突。在冲突过程中,唐平贵受了伤。
当日,唐平贵到隆回县公安局报案,称曾清秀用石头打断了自己的5颗牙齿。10月8日,邵阳市一家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唐平贵为轻伤,曾清秀被抓获归案。9日,曾清秀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羁押于隆回县看守所。17日,隆回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曾清秀。
伤情鉴定成了该案至关重要的条件。次年4月9日,南昌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唐平贵的伤属轻微伤。2013年4月12日,隆回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刑事裁定。杨自前向上游新闻记者提供的《刑事裁定书》显示,隆回县法院在受理公诉后的诉讼过程中,公诉机关以案件证据发生变化为由,要求撤回起诉。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了撤诉请求。
4月12日,曾清秀被公安机关释放。从被羁押到释放,曾清秀在隆回县看守所被关了185天。当年12月23日,隆回县检察院以该案证据不足,对曾清秀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