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望了一下店内陈设,直接朝王颖走了过去,“我这里可以提供黄片,2.2元一张、3.6元两张,可以卖5元一张和7元两张,你要不要?”王颖一时没搞清楚状况,没有回答。见王颖迟疑,男子又说:“这个很好卖,利润也高一些,你这么晚都还在守铺子也可以多挣点钱嘛。”
心动之下,王颖同意了,当即从男子手中买了200多张淫秽光碟。王颖说,后来这名男子又在晚上来过两次,以2.5元一张、4元两张的价格给她供了500张左右的黄片。
2014年7月30日,成都市温江区扫黄打非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商铺内检查时,发现了疑似淫秽光碟478张,认为可能涉嫌犯罪,立即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鉴定,其中451张为淫秽光碟。
“我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以后再也不贪这种便宜了。还是要守法经营,生意才能越做越顺。”王颖十分后悔。2015年11月18日,经法院一审判决,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王颖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