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的少女大多已出落得亭亭玉立,然而,18岁的刘艳艳却是3岁婴儿大小,瘦得皮包骨头,身高只有85厘米,体重尚不足10斤。由于她骨瘦如柴,胳膊和腿部太细,18岁的她仍无法站立行走,吃饭也只能躺在床上,等妈妈来喂易消化的流食,家里晒着尿布和小褥子。
母亲说,女儿的状况缘于6个月大得的一种怪病,至今仍没有痊愈。
从外表上看去,18岁的艳艳和一个小孩没有任何区别。身高85厘米,她的胳膊和腿非常细,无法站立,也无法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