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马某经姐夫介绍认识了某汽车修理厂的老板蔡某,得知蔡某正为儿子的工作以及老婆的社保发愁,吹嘘自己认识县委领导,谎称可以把蔡某儿子安排到某镇政府上班,并帮蔡某老婆办理社保。蔡某先后被骗取了25万元的“活动费”。
2013年5月,马某谎称能办到B2牌货车的驾驶证,骗取吴某6500元。
2014年10月,马某还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与年轻女子陈小姐相识,自称是广州市某公安分局刑警。
2015年4~5月间,马某谎称认识深圳某镇镇长,以帮忙购买经济适用房为由骗取陈小姐21500元。
直到陈小姐报警,小红才知道被骗了,当即提出离婚。庭审中马某毫无悔意,对自己所做事情拒不承认,法院认定其构成数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