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律师认为电视剧构成“抄袭”
针对《大帅府》作者黄世明提出的质疑,电视剧《少帅》方面至今无人回应。记者在网上搜索相关信息时,发现也只剩下只言片语。而就在电视剧《少帅》播出的同时,其编剧江奇涛的同名小说也出版发行。
黄世明在看过这部小说《少帅》后发现,该书虽然以小说的形式呈现,但基本上就是剧本分集梗概的“扩充”,和电视剧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很明显,这是先写了剧本后改编了小说”。《少帅》一书中,也有一些涉嫌抄袭的情节,这比电视剧拍摄出来的还要完整。
对此黄世明气愤地表示,必须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电视剧还没有播完,我已经开始搜集证据了,等准备充分之后必然要起诉。 ”目前,作家黄世明已经接触了一些法律专家,也向律师咨询了法律意见。
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希图表示,著作权保护之一就是文学作品的保护,文学作品具有独创性,可复制性。在历史真实的基础上,文学家可以进行情节的虚构和演绎,这叫文学上的真实。
正是这些超出历史真实记载的文学创作,一经发表,就自动取得了法律保护的著作权,有“原创权即著作权”之称。
而对原创作品进行抄袭的行为,就叫侵权。侵权特征之一,就是情节高度雷同,实质上的相似。黄世明认为,尽管在文学界一直有“抄袭”和“借鉴”的争议之说,但是根据律师的意见,电视剧《少帅》的编剧已经构成了“抄袭”和“侵权”行为,必须为自己辛苦写成的作品讨个说法。
相关背景
小说《大帅府》五年前问世 本报曾作连载
《大帅府》是沈阳作家黄世明根据历史真实人物为题材创作的小说,早在2011年就已出版发行。 《大帅府》以平淡、优美的文笔,描述了张作霖府邸从妻到妾、从父到子的感情纠葛,出版后曾在历史爱好者和文学爱好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和共鸣。
黄世明介绍,自己从小喜欢历史,1978年第一次走进大帅府的时候,就立志要写一本关于大帅府的长篇小说。2008年11月份,他到沈阳张氏帅府博物馆工作,被聘为张学良研究中心研究员,第一次见到了沈阳大帅府内珍藏的历史资料,这些资料是之前从未见过的,再加上张家后人陆续寻根时留下的非公开讲述内容,更加充实了自己对这段历史的认识与了解。随后,黄世明写成长篇小说《大帅府》,该书也曾于2012年在本报连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