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合作的最佳效果是“双赢”
记者:我国警方也配合外国警方在中国境内抓捕这些国家的犯罪嫌疑人吗?
朱明:我们中国人常说“礼尚往来”,“来而不往,非礼也”。国际执法合作不是一种单边的需求,而是双边的需求。在国际执法合作中,只有“双赢”的局面,才能使合作持续下去。
我们和一些同样对中国有追逃需求的国家,搞了一些双边的追逃行动。比如说,2013年,我们和马来西亚开展了双边的追逃行动;2014年,和越南开展双边追逃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2013年至今,我们和韩国执法部门开展互惠形式的联合追逃行动。目前已相互移交和遣返了84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就包括名噪一时的青岛聂磊涉黑团伙的头目李传波、丁健。
我们也向韩国警方移交了他们通缉的一个头号逃犯姜泰镕,这个人在韩国诈骗了3万多人,涉案金额达到1.5万亿韩元。我们现在和韩国的追逃合作已经形成了良性互动,效果非常好,我们希望把这种合作追逃的模式复制到其他有需求的国家。
我所亲历的外逃犯罪嫌疑人的内心世界
记者:您参加过追逃境外犯罪嫌疑人的行动,据您观察,这些外逃到境外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无论是生活状态还是心理状态。
朱明:一般来说,逃往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和他们在国内的状态是相似的,甚至还不如国内。因为很多犯罪嫌疑人出逃比较仓促,语言不通、生活习惯不同、生活环境不同,没人愿意与他们交流,很多人是承受着相当大的压力。一些经济犯罪嫌疑人逃出去后,东躲西藏不说,还怕自己的身份暴露。
记者:他不是很有钱吗?怕什么呢?
朱明:他不敢露富。因为如果他显示出很有钱,除了警方和执法机关会根据两国之间的协议对他进行追捕之外,当地的黑社会也会去找他。
你不是有钱吗?那好,我搞你的钱,你还不敢告官,告我的话你就暴露了,还得给你捉回去。所以,犯罪嫌疑人不仅要躲当地的执法机关和中国警方的追捕,还要躲当地黑社会对他财产的觊觎。
普通非法移民没有人去“关照”,如果你是个贪官,是一个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的话,被人知道了,就自然有人来“关照”你了。除此之外,一些不良律师也会主动贴上来说,“我能帮你打官司”,但实际上是要挣你的钱。一旦没钱之后,所有人就都消失了。
记者:在您参与过的抓捕行动中,有没有令您印象特别深刻的案例?
朱明:印象深刻的是,很多犯罪嫌疑人被缉捕,有的是心理压力大,还有人生活穷困潦倒。所以他就投案自首了。
记者:境外的中国籍犯罪嫌疑人去哪儿投案自首?
朱明:投案的方式很多,可以给中国警方、使馆写信。如果被羁押,直接给监狱写信表达自首的意愿也行,监狱会把信件转交给中国使馆。所以说,投案的方式是很多的。只要愿意回国投案,我执法部门都持欢迎态度。
记者:以前媒体报道过,一些在海外辗转躲避、亡命天涯的犯罪嫌疑人,最终见到中国警察的时候,不由自主地说:“哎呀!终于等到你们了,我这颗心总算是放下了!”真的出现过这种情况吗?
朱明:这确实是真实的。因为犯罪嫌疑人一直处在东躲西藏的环境下,可想而知,他的生活是多么紧张:出门的时候都要回头看看有没有人跟踪,平时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
如果去赌场一掷千金,立马就有人追他。另外,越是知名人物,就藏得越深。因为他的“红色通缉令”每个国家都有,一旦犯案的话,这个地方的所有人都会查到他,照片在网上也都能查到。
所以,这些人的心理压力非常大。一旦中国警方抓到他了,他所有的压力反而都消失了,甚至他的人身安全更加有保障了。因此,这个心态是一种非常正常的心态,是一种压力的释放。很多逃犯见到我们后反而表现出轻松的神情。
记者:请您通过中国长安网,对目前在逃的境外中国籍犯罪嫌疑人讲几句话。
朱明:我也正告外逃分子,尽快回国自首是你们唯一的最好出路,不能一错再错。中国执法部门对逃犯态度是非常坚决的,不管在天涯海角,不管持续多久,我们追捕的决心是坚定的,是长期的,追捕的措施只会加强不会减弱,我们会持续推进执法合作,形成追逃的天罗地网。
记者:您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国际执法合作的“老公安”,对这份事业有什么样的信念和追求?
朱明: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际地位的提高,国际执法合作越来越重要。随着国家开放程度的提高,中国已经和国际社会分不开了,公安工作已经离不开国际执法合作的渠道和平台。
现在,做好国内公安工作的必要条件,就是必须与各国警方开展有效合作。我们要把公安工作的边界和阵线前移、推出去,使国际执法合作为公安工作、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建设做好服务、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