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时,小强认罪悔罪,称案发当晚因酒后一时冲动犯下错误,对被害人表示歉意,恳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小莲也已对被告人小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强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本案由于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小强无犯罪记录,取得被害人谅解,当庭认罪、悔罪,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对被告人小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