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表示,他一直跟父母住,住在这套房子里已十几年。母亲是退休工人,其工资不可能承担他们的日常开销。他也没有殴打母亲,只是在争吵中推了一下,母亲摔倒后立刻把她扶起来了。他表示,自己和妻子没有固定工作,买不起房子,也租不起房子。
王老太当庭哭诉:“我不愿意一起住了,儿子对我不好。我生了三个孩子,最宠他。但他长大后对两个老人都不管,结婚以后脾气越来越不好,一不顺心就对我发脾气,家里一切都是我操持的。我年纪越来越大,再一起住下去,力不从心了。”
法院审理认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物权受侵害的,可通过诉讼解决。王老太提供的产权三证足以证明涉案房屋归原告所有,对该房屋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刘某一家无权占有使用。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王老太有权要求刘某等腾退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