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婚介所表示,记者租女孩时间是六七天的话,至少要3000-4000元,以前都是按一天1000元来算的。婚介所人员表示,被租的女孩都很漂亮,只要记者会来事,弄不好还能跟记者同居:“你想想你带女朋友回家了,晚上肯定是你们在一块住。记住,只要舍得花钱啥都好办,要是抠抠搜搜的,就搞不成了,都是年轻男女,同居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关于租用时间,这家婚介所表示协议上写着7天的话,超过7天后每天要另外再交钱给婚介所;如果承租人有时提前走了,那不关婚介所的事,所以不能退钱。关于被租人可能收到的红包问题,婚介所也提前讲好了:“被租的女孩收到三四百元的话,就归女孩了,但是要收的多了,不可能全部都给女孩。”
两家婚介所共同的流程都是:交钱、看照片、选人、安排见面,并保证绝对能给记者找到合适的人选。婚介所老板说这事儿都是一次性收费,交完钱后,他们安排合适的女方见面,接下来的事情会如何发展就完全看两个人的了。而且这事儿没有规范的合同,需要的话就男女双方自己协商制定。
但是,据了解,随着近几年租男友 女友回家过年的热潮不断,也出现了很多隐患,甚至是一些难以挽回的损失。因为合同法规定合同条款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对于带有人身依附性的这类租女(男)友合同,有可能因为违反公序良俗而被认定为无效,一旦出现纠纷,这些约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