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珍本想去加拿大找Mike离婚,但高额律师费却成为负担,只能不了了之。之后,阿珍只好独自抚养孩子。在经历7年的“失联”等待后,阿珍在中国起诉离婚。2015年2月,阿珍向增城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女儿小英由她抚养,Mike每月支付女儿小英抚养费8000元,分割夫妻财产,由Mike支付阿珍补偿款50万元。
洋老公经法院传唤拒不到庭
本案审理过程中,Mike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缺席判决。
法院认为,阿珍与Mike在不同的国家里生活、工作,婚后长期分居,足以认定两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现阿珍请求与Mike离婚,予以准许。离婚后,女儿小英由阿珍抚养。但阿珍提出要求Mike每月支付8000元抚养费,因Mike并非居住在中国境内,且Mike在中国境内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据此,法院不予支持。阿珍可另循途径解决。此外,阿珍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Mike支付50万元补偿款,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寄语:跨国联姻须充分了解
经办法官指出,近年来,通过网络异国交友逐渐为年轻人所接受,并成为一些年轻人寻找终身伴侣的渠道之一。但网络的虚拟性无疑为对方的身份情况、家世背景等蒙上了一层面纱。
法官提醒广大女性,要端正交往动机,尊重婚姻家庭,不可为了移民、财产或其他动机而与异国异性交往,否则匆匆结婚,最终可能因目的无法实现而自食苦果。与此同时,在利用社交软件时,要注意基本的个人信息安全,只有充分了解才能与对方缔结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