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7日,杨阳在芜湖市弋江区法院受审。
在2015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办理的贪腐案中,六安市卫生局原副局长杨阳受贿案并不算典型:论级别,他不过是一个正处级干部;论受贿总额,也并不怎么惊人;论作案手段,跟诸多落马的医院院长一样,其手法并无二致;论案件突破过程,虽有些曲折但并不那么跌宕起伏。
唯一叫人惊叹的,是杨阳在受贿时的一些离奇认知和案发前后的行为,比如坚信只“贪赃”不“枉法”构不成受贿犯罪;临时抱佛脚研究法律,希望能从法律中为自己找到脱罪的依据;自己出事了,与之交好的领导们肯定会想办法把自己“捞出来”,等等。
“/”符号意味着什么
今年60岁的杨阳案发前任六安市卫生局调研员(正处级),曾任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六安市卫生局副局长。杨阳涉嫌受贿案,系检察机关在侦办另一起案件过程中发现,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由芜湖市检察院立案侦查,芜湖市弋江区检察院具体承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