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挑未关窗的车作案
民警调取现场及周边监控视频,走访相关证人后,判断这起案件与之前发生的几起盗窃车内物品案系同一人所为。经过分析,梳理证据,民警很快确定河南籍24岁的男子刘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1月20日凌晨4点,办案民警在一家网吧将刘某抓获。经讯问,刘某交待,他2015年4月应聘到云阳一家房产公司上班,平常住宾馆、上网、进KTV花费很大,便产生了盗窃车内物品的想法。“我深夜在街边、停车场逛,看见车窗没有关的,就爬进去看。”刘某供述,进去后,如果找到财物就顺手偷走,感觉物品价值大的就留下电话,以返还物品为由再敲一笔钱。
云阳警方初步调查发现,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刘某盗窃20余次,财物价值正在进一步核实之中。而刘某已于1月21日被云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夜间停车应尽量将车停在有人、有监控视频的地方,不宜在车内放置现金、手机、提包等贵重物品,离开车辆要关闭车窗、车门,确保车辆及车内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