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先生告诉记者,期间,欠薪的工人先后找了劳务方和建设方,也找了开发商。但是,本就艰难的讨薪路,最终因建设方—西安天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方面出具、劳务方—四川众意劳务公司不予认可的一份“劳务结算单”而受阻。柯先生不解:本该属于我们的87.4万元“血汗钱”,怎么就被当作各类罚款罚没了,企业有这个权力吗?
在柯先生提供的长达六页的“陇县兆兴锦都项1号和4号楼众意劳务结算单”上,记者意外看到,罚款金额为87.4万元。在“违反合同约定涉及项目”一栏里,总共21条的罚款项目,其罚款事实五花八门,有工人和建设方管理人员吵架罚款的,有工人因为讨薪挨罚的,也有人发短信告状被罚的……
建设方称罚款都是按合同条款执行的
针对这份“劳务结算单”,陇县“兆兴锦都”项目的项目经理黄某,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出具的这份结算单,里面的罚款项目,都是按照之前西安天业建筑工程公司和四川众意劳务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的,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规定。劳务方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不执行走司法程序,反正对方现在也没有签字。
根据黄经理的说法,记者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履约担保、安全文明施工等条款,发现了“劳务方避免信访、投诉、追讨工资等有损建设方信誉的事件发生,如发生类似事件,建设方将扣除劳务方的履约保证金每次5万元以上。”仅这一条款,劳务方三次就被罚款20余万元。
对此,劳务方的负责人说,如果建设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把钱给了,谁会在这么冷的天到处讨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