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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和精神病女同住13年生4娃,因强奸罪获刑3年

2015-10-27 来源:凤凰网 编辑:付平琴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安徽农民与从路边领回家的精神病女子同居13年并生育两子两女一案,法院日前做出了一审判决。

  丁金坤称,刘华姬领回的精神病女子没有性防卫能力,只要发生了性关系,即使共同生活并抚养小孩,也是强奸。刑法有预防功能,要震慑那些觊觎精神病女子的潜在违法者。

  针对刘华姬的情况,丁金坤认为,因社会危害性不大,因此可以酌情轻罚。

  刑诉法学者、律师毛立新则对刘华姬一案颇感踌躇。

  他认为,单纯从法律、法理上说,完全没有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性防卫意识和性防卫能力,因此无所谓强迫或者自愿,凡是与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的,就应认定为强奸。

  但另一方面,刘华姬与精神病女子同居多年还生儿育女这种情况,确实是一个难题,如果机械性地判决强奸罪,从情理上来说不完全合适。

  他建议还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观察,一是刘华姬的目的是为了奸淫,还是收留精神病人;其次,要了解刘华姬最初与该女子发生性关系时,她是否有一定的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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