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涉嫌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等非食品原料的,可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12331热线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移送公安机关并已提起公诉的餐饮服务单位名单
2.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餐饮服务单位名单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餐饮服务单位名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