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
生理醉酒犯罪应担责
中国著名刑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说,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醉酒后的人犯罪和正常人犯罪在法律上会同等对待。
“醉酒人在醉酒前对自己醉酒后可能实施的危害行为应当预见到,甚至已有所预见,在醉酒状态下实施危害行为时,具备故意或过失的犯罪主观要件。”洪道德说。
此外,洪道德表示,除非醉酒犯罪的嫌疑人能够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醉酒不是自己的本意,不是由自己的主观行为造成的,比如嫌疑人对酒精有病理性反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在饭菜里放了酒精导致病发、犯罪,就会被认定为病理性醉酒。而病理性醉酒属于“酒精所致精神病性障碍”范畴,相关嫌疑人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