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今年44岁,浙江青田人,曾有精神病史。2014年10月,陈某只身在杭州游玩,因身上的钱花光了,并在杭州捡垃圾卖钱。
当日27日,陈某在杭州西湖附近的一个过街地下通道的垃圾桶内捡得一本驾驶证,驾驶证里夹着一本朱某的身份证和两张银行卡。陈某通过朱某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一次试出上述两张银行卡的密码,遂于当日在杭州的银行自助取款机上取得3000元,并当晚乘坐火车返回青田老家。到了青田后,陈某以为“天降横财”,可以大捞一笔,故又于同月28日、29日在青田县多个银行自助取款机上取款13笔,取得人民币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