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责任,确保欠薪问题解决在当地。”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通知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通过完善准入、许可、惩戒等监管措施,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办法,实现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制度性剥离,从而锁定工资支付关系,做实企业责任主体,从根本上解决工资层层分包以及劳务分包企业、包工头、班组长难担责难尽责等源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