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高某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王帅及父母被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
当天,子洲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王帅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
子洲县公安局认为,当天正值小学举行庆“六·一”活动,王帅的行为导致围观群众众多、交通堵塞、学校领导及应邀嘉宾未能参加活动,致使活动草草收场,在观众、家长、教师中产生了恶劣影响,社会反响强烈,遂作出上述决定。
2014年6月6日,子洲县公安局将王帅的涉嫌罪名变更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并作出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6月14日,警方对王帅予以释放,并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2014年12月5日,在对王帅监视居住近半年后,子洲县公安局决定对其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转为治安案件查处。12月9日,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撤消此案,并解除对王帅的监视居住。
2014年12月10日,子洲县公安局以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对王帅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与之前的拘留日期进行折抵,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