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小学的弟弟王某被女老师用针扎体罚,陕西子洲人王帅前往学校讨要说法。不料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遭到为期半年的监视居住,最后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1月19日,上游新闻(爆料热线17702381775)接到该起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判决书。一个月前的12月16日,陕西省榆林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子洲县公安局之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证据不足,应予撤销”。同时撤销子洲县法院的一审判决。
案件:弟弟遭老师体罚,哥哥讨说法被拘
王某是子洲县双湖峪镇中心小学二年级学生。2013年5月20日,他在学校被女老师高某用针扎的方式体罚,致其肌腱粘连,随后在医院接受了6个多月的治疗。
王某的父亲王久堂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孩子被针扎后,学校校长向他承认了扎针一事确为高某所为,随后垫付了5万多元医药费,“但后来学校就不管了”。
王久堂称,王某前后治疗共花费13万元。
2014年5月30日上午7时许,哥哥王帅及其父母驾车来到学校门口等待高某讨要医药费。当时,该校正在准备举行庆“六·一”活动。
8时许,王久堂找到高某后,对其进行质问并要求前往教育局,高某见状欲离开现场,后王帅与高某发生肢体冲突,致高某摔倒在地。